【人教版第二单元活动】“有趣的文学想象:小说续写、改编或创作”写作辅导与学生例文
【小说续写案例】
下面是《孔乙己》的续写。请你阅读后想想,如果让你写《孔乙己》的续写,你会怎样写呢?
文题一:续写《孔乙己》
且说孔乙己最不风光、也是最后一次“走”出了咸亨酒店。
他听到了别人的欢笑声,但他早已是满心颓丧,满心悲凉。是什么支持他的身体?他不知道。他像具死尸一样麻木,一点一点地向前挪动身体。
“听说了吗?小六子是……”不知是谁的声音这样大,这样尖锐.几乎将孔乙己吓懵了。“是谁,谁在说笑?他在说我么?”孔乙己想到这儿,浑身一激灵。
我与人无冤无仇,干吗要说我?那,那声音怎么如此之熟?难道,难道是……他?孔乙己想到自己被打断的双腿,心中的恐惧已是难以形容。他竟然能在又饥又冷的情况下,以惊人的速度“走”了好久。他慌了,乱了,脑海中一片空白,心中只有一个字:逃。
最终,他在一棵光秃秃的大树下靠直了身体。
风又大。孔乙己又黑又瘦的脸上总带着恐惧的神色。他很累,闭上双眼休息。忽然,他听到了马蹄的声音。
——是马车,马车!他们,他们追来了!
孔乙己睁大双眼向前看去,隐约有马车过来的样子。孔乙己想逃,可哪有力气呢?他闭上了眼睛。
“啪!”孔乙己吓一大跳,努力睁开双眼。他看到一个蓝色的小口袋,也许是方才那驾车人掉下的吧——里边是什么呢?钱吧,一定是钱。
孔乙己眼前顿时一亮。钱,可是好东西吗!于是他努力伸手去够。
--钱!我欠掌柜的十九文大钱呢,说过要还的。不还,别人把我孔乙己当什么人?有钱了,该干什么?考举人。考上举人呢?打,打丁举人,丁举人……这时,他的眼睛瞪大了起来,说:“那还是我这个孔乙己干的么?我还是自己么?”
刹那间,他只觉得无数双丁举人的眼睛瞪着他,疯狂的、奸诈的、残忍的……他倒下了,紧紧缩成一团。
第二天,有人从这儿经过,看见了一幅古怪的画面:一个怪人,紧缩成一团。不远,有另一个人的头骨,白森森、白森森。
别以为那是什么好画面,当时吓晕的就有一个人,外加一匹可怜的老马。
我想.这是孔乙己受到的惟一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最优厚的待遇。
【悟写法】这篇续写,想象合理,体现了原作者的本意,把孔乙己最终的悲惨结局真实地展现了出来;心理描写细致、逼真。 不足之处也有。就是最后三段的表达还欠缺明晰,有点晦涩了。
文题二:续写《孔乙己》
孔乙己从酒店里出来,慢慢地挪到一座庙前,他心想:我孔乙己自幼熟读经书,不想落到如此地步,当年同窗丁不仁狗屁不通,仗着家里有钱,贿赂考官才弄了个举人,现在,竟如此欺人!他越想越气,这时,天降大雪,寒风凛冽,孔乙己饥寒交加,昏了过去。
也是孔乙己命不该绝,且说自从范进中举以后,前来绍兴赴任,只见他一身锦衣绣带,满身珠光宝气。他的妻子、母亲也坐在轿中,胡屠户跟着当贴身侍卫,一看天降大雪,道路难走,便到庙中躲一躲。忽然范进看到一个人,那人身穿破夹袄,面色腊黄,乱蓬蓬的头发活像个鸡窝,蜷着两腿,下垫一蒲包,用草绳拴在肩上,手里还拿一本破书,范进想到自己当初的遭遇,断定他是个读书人,便将其带回绍兴。
到了绍兴,范进便忙着替孔乙己求医问药,孔乙己本无大碍,调养了一些日子,便康复了,范进因与孔乙己情投意合,因此二人结拜为兄弟,范进让孔乙己当了师爷。
一日,孔乙己来到咸亨酒店,掌柜抬头一看:孔乙己穿一身崭新的长衫,面色红润,左手捋着胡须,右手拿着折扇,一摇一摆地走了进来,掌柜急忙上前,满脸堆笑地说:“孔老爷光顾此店真是三生有幸,快,快请里面坐!”说着,便领孔乙己进了隔壁,抹了抹桌子。孔乙己将大串钱扔在桌子上,说:“这回,要上好酒,将以前欠的一并还清!”掌柜的赶忙搬出绍兴老酒,陪笑道:“孔老爷见外了,你欠的钱早就从粉板上拭去了,再提就是看不起小的了!”掌柜的只顾献殷勤,忘了住手,酒流了一地。
正在这时,丁举人一步跨了进来,孔乙己一愣,还未反应过来,丁举人就作揖道:“恭喜孔老兄,愚弟这厢有礼了。”孔乙己不理他。丁举人又施一礼:“都是小人该死,读书人窃书能算偷吗?孔老兄如果要,都送与您!”孔乙己还是不理,丁举人急了:“当初咱们同窗十载,亲如骨肉,仁兄若不原谅,小弟就死在面前!”说罢便要往墙上撞。孔乙己这才作罢。周围早已围满了短衣帮,都纷纷说道:“孔老爷福大命大造化大,莫和小的们一般见识,日后还请多多关照!”孔乙己露出得意的神色,之后便说些“之乎者也”之类的话,众人频频点头,夸他有学问,店里充满快活的气氛。
过了几日,丁举人又亲自登门做媒,将自己未满18岁的妹妹许配给孔乙己为妻……
【简析】本文作者真可谓有着奇思妙想的,居然把两个不同时代的小说人物联系到一起,此一奇也;孔乙己时来运转,衣锦还乡,很是在酒店众人面前挽回了面子,此二奇也;更奇的是作者不忘让掌柜、丁举人、短衣帮们纷纷亮相,自露丑态,使续写部分从喜剧的角度更加有力地嘲讽了炎凉的世态,令人震撼。
《项链》续写
《项链》是法国作家莫泊桑的短篇小说代表作。故事的主人公玛蒂尔德,一心向往上流社会,在接到教育部长举办舞会的请帖后,却“懊恼”“发愁”,她在舞会上大获成功,眼看踏上了成功之路。不料,丢失了项链,使她再次坠入了厄运。用十年的青春赔了一挂项链,最后才得知项链是假的。曾经有人还这样简述了其情节:有一只野鸭,在野鸭中是一只相当漂亮的野鸭,于是它不愿仅是一只野鸭,渴望混入天鹅群里。 于是它到处搜集羽毛,甚至直接是向天鹅借的羽毛,插在身上,像一只天鹅一样的混进天鹅群里。你知道,这是很让它高兴的,尽管如此,当它和天鹅一样要飞的时候,羽毛散落,它又成了一只野鸭。当然,成过天鹅让它高兴。但散落的羽毛中有向别人借的,好比天鹅的羽毛。你知道,它是野鸭,长的是鸭毛,不是鹅毛。因此,它赔不了鹅毛。 它需要挣回来。于是就得风餐露宿,也许是给天鹅打工。不论它是否漂亮,它只是一只野鸭而已,之后它也只是变成了普通的野鸭,不再想变天鹅的野鸭。 当然,最后野鸭还是还出了鹅毛。唯一的问题是:野鸭并不认识天鹅,于是之前它所借的也只是一根鹅毛而已。
此故事由人来演说便是《项链》了。
比较下面的两篇续写,说说你更喜欢哪一篇?为什么?
《项链》续写(一)
她感到那双红肿的手明显抽搐了一下,忽然变得冰冷了。
"噢,我可怜的玛蒂尔德,你没事吧。"
那张惨白的脸上凝固着痛苦的表情,颤抖的双唇已经失去了表达的能力。
"我也不愿相信这是真的,玛蒂尔德,你还我的那挂项链和原来的一模一样。我的上帝!需不需要送你回家?……"
玛蒂尔德已经听不见什么了,跌跌撞撞地跑回那间破旧的阁楼,一言不发,她不知道也不需要再表达什么。一切都失去了,十年来她从未这样脆弱而惶恐。几个小时以前,玛蒂尔德还满足地以为那串丢失的项链,那些借来的钱……一切的一切都还清了。而现在,一切都失去了,却什么也找不回来。于是她拼命地找,忽然想到了那条裙子,十年来她不敢奢望任何华贵美丽,再没碰那条裙子却始终不舍得当掉。玛蒂尔德小心翼翼把它从箱底捧出来,可惜现在粗圆的腰围已经穿不进去了,镜中的她是那样苍老,一双通红的手和粗糙黝黑的皮肤与裙子华美的颜色极为不配,她苦笑了一下,命运的差错让她的美貌降生于职员家庭,又是命运的差错剥夺了她一切美丽,骄傲,虚荣的权利。
想着,听到沉闷的敲门声,丈夫回来了。玛蒂尔德舒展一下愁苦的表情,她已经决定不告诉丈夫,告诉又怎么样呢,可怜的路瓦栽!他们还是要活下去。玛蒂尔德忽然舒服了许多,她已经习惯于命运的摆布了,或许某一天命运的差错会让他们过得好一点,或许……玛蒂尔德想着,飞快地拾起那条裙子,塞进带锁的箱子,忽然"噹啷"一声,玛蒂尔德认出掉在地上的,是那条价值五百法郎的项链……
《项链》续写(二)
"什么?假的!哦,我的天啊!"玛蒂尔德简直快要晕倒了。
珍妮上前一把扶住玛蒂尔德,“你为什么不把真相告诉我呢?唉!我可怜的玛蒂尔德!”
突然,玛蒂尔德仿佛清醒了一般。双手紧紧扼住珍妮的脖子,"你这个骗子,居然骗了我四万法郎,要知道,那可是四万法郎啊!"玛蒂尔德手上的青筋渐渐凸现了出来,十年的艰苦生活使她从一个美丽动人的姑娘变成了饱受艰苦的老太婆,头上出现了皱纹,鬓边出现了白发,本来那白皙的双手也变得粗糙有力,珍妮感到自己快要窒息了,几乎是嘶哑着嗓子说道:"玛蒂尔德,别激动!那四万法郎我赔给你,如果你觉得不够的话,我……我再赔你五千法郎就是了。
说完这些,珍妮感到扼着自己的双手渐渐松了,玛蒂尔德摊开她那粗糙的大手,厉声催促道:"快拿钱来!"玛蒂尔德再也不是十年前的那个玛蒂尔德了,十年的艰辛已经使她变成了一个市侩的市俗小人。就如同街边的乞丐一样,不过,她是义正辞严的伸手要钱。
当珍妮战战兢兢地把四万五千法郎交到玛蒂尔德手里时,珍妮心里明白:她们之间的友谊算是结束了!可因为什么,她说不清。
玛蒂尔德有了钱,自然也不再过那种苦日子了。她买了房子,雇了仆人、厨子、珠宝、衣服,开始过起她渴望中的高雅和奢华的生活,每天吃粉红色的鲈鱼和松鸡翅膀,与贵妇人们聊天,每晚去参加盛大的舞会……
过了些日子,玛蒂尔德更嫌她那可怜的丈夫配不上她,将他赶了出去。玛蒂尔德变了!她已经彻底成为钱的奴隶。
可是,这样的好日子并不长久,过度的挥霍使她坐吃山空,很快又论为乞丐;仆人们一个个离她而去,贵妇人们也再不愿与她闲聊,就连她新认识的男朋友也抛弃了她……虽然,她丈夫愿意帮助她,可是,玛蒂尔德拒绝了。
巨大的生活反差打击了玛蒂尔德,终于,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玛蒂尔德死在了她的豪宅里。
两个月后,几个好心人将玛蒂尔德葬在了城外的乱石冈上。她的尸体被发现时,已经臭不可闻。但她的坟上,每天都有一束新鲜的百合花,那是玛蒂尔德那痴情的丈夫每天送给她的……
【悟写法】两位作者的续写思路虽然有不同,但他们都明白一点:从噩梦中醒来的玛蒂尔德实在是难以接受这种残酷的现实。于是她走向了疯狂——第一篇的疯狂是自我忏悔,第二篇则是变态的对生活的报复。但,谁也改变不了人生的玩笑,代价已然付出,便永远难再追悔。
文题:变色龙续写
一天,警官奥楚蔑洛夫正在大街上巡视着。觉得有点口渴,便随手拿了一个苹果啃了起来。忽然看到对面来了个军官,后面还跟着一队士兵。他下意识地眯起眼睛仔细一看,原来是乌拉吉米尔将军,便立刻扔掉了手里的苹果,抹了抹嘴,带着满脸含笑的温情迎上去说:“将军大人好!”
“你是谁?” 乌拉吉米尔将军甚感迷惑,实在想不起什么时候见过警官。”
“我就是上次帮您找到您爱犬的奥楚蔑洛夫呀。”
“嗯。” 乌拉吉米尔将军冷漠地点点头。
“说实话,您那爱犬真是机灵。一口就咬破了那坏家伙的手指头。你看它那伶俐的耳朵,一看就知道是犬中之英。我敢肯定您那爱犬不须训练也会是一头勇猛无比的……”
“废话!” 奥楚蔑洛夫的话忽然被打断了,“那条狗味道还不错……” 奥楚蔑洛夫吓了一跳。原来那条狗已经被将军给吃了,真是拍马屁拍到了马腿上。他灵机一动,连忙说:“我也说嘛,将军府里的畜生怎么会那么瘦。后来我听说是因为这种狗的营养全被骨头给吸收了,别看它长得那么瘦,它那骨头可脆了,而且营养丰富,将军可真是好眼力!要是换成了别人怎么看得出来呢?”
“你这混蛋!我是看那条笨狗连只兔子都抓不住,才叫人砍了它喂狗的,没想到它那些兄弟们还吃得挺香。你这家伙胡说什么?”
将军一挥手把奥楚蔑洛夫摔在地上,掏出了枪。
只听见奥楚蔑洛夫痛苦地低吼了一声……
“将军真是好枪法!今天真是不枉此行,终于把那只追了很久的鹰给打下来了。”将军的部下捧着将军的猎物奉承道。
原来那一枪并没有打在奥楚蔑洛夫身上。但是奥楚蔑洛夫呢?怎么没听见他来拍马屁?他怎么会放弃这么好的机会?
众人回头一看,原来他已经断气了!
【简析】这个续写的妙处在于,让这个奥楚蔑洛夫见风使舵的家伙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且在临死的时候仍然狗改不了吃屎,真是大快人心。不过,细节的推敲还差点,有些地方显得牵强附会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