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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站在时代的高起点上,推动文化产业的大发展大繁荣


站在时代的高起点上,推动文化产业的大发展大繁荣
二 存在的问题与分析
从“十六大”到“十七大”,我国文化产业在文化体制改革的强力推动下,凭借着改革开放30年来形成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取得了突破性的进步,走向大发展大繁荣的新阶段。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国还没有完成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也面临向社会、政治、文化领域伸展和完善的艰巨任务,发展与改革在历史发展的新阶段将出现更复杂的变奏。文化产业作为工业化后期的产物,文化创意产业作为后工业化的产物,在中国还处在“破茧而出”的阶段,从观念、体制、机制、政策各方面都准备不足。
综观文化产业这几年的发展,我们认为,体制性“松绑”和政策性推动还是产业发展的基本动力,因此文化产业的快速增长还具有从长期被束缚的体制中解放出来后的“恢复性增长”的性质。市场机制已经开始发挥作用,但是体制性的束缚依然较大,出自市场本身的、内生性质的产业发展还没有普遍出现。总体上来说,观念突破的理论深度要大于体制改革推进的实际程度,产业发展破冰的意义要大于产业增加值增长的意义。统计标准不一、数字缺乏,令我们事实上难以较为客观地把握产业发展的现状和真正的问题所在,各种出台的政策还带有很大的摸索性质。
回顾刚刚过去的这一年,从问题层面看,由于宏观经济形势过热,存在对文化产业发展的不利因素;改革的进一步推进面临市场化程度不足的制约;由上市重组推动的新一轮洗牌有可能造成过高的市场集中度,造成新的不平衡发展;财政资金的相对宽裕和预算管理软约束可能造成企业与政府间的不良博弈;对于中国文化“走出去”还是热情有余而认识和手段不足,等等。对于这些问题的分析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清当前形势,制定更为切实可行的政策。
(一)宏观经济环境趋紧,对文化产业发展的不利因素要注意
在盘点2007年宏观经济形势时,大多数经济学家认为,虽然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的总体形势是好的,但是持续走高的发展速度已经显示经济形势趋于过热,对经济结构调整带来不利影响,投资与消费的比例和产业结构失衡这些长期存在的问题有恶化趋势。这说明宏观经济形势存在对文化产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投资与消费的比例失调是一个长期的问题,“十五”期间有恶化趋势,实际上造成了对文化产业所依托的消费环境的不利影响。数据显示,2007~2008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将保持在20%以上,明显高于经济增长速度(11%左右)和消费增长速度(12%左右)。由于投资增长过快,预计2007年投资占GDP比重超过56%,2008年将进一步超过60%。消费增长虽然速度不慢,但是收入差别扩大的速度大于消费需求的增长速度,造成了“消费断档”,令少数高收入阶层奢侈性消费和大多数人消费能力不足拉开了距离,使相当数量的人生活在最基本生活需求的边缘,这当然使得越来越多的人根本无力消费文化。
产业结构失调表现为近年来在经济发展速度不断走高的形势下,第三产业发展速度和所占比重的连年下降。根据研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服务业年均增长11.2%,总体发展速度快于GDP的增长速度,在GDP中所占比重也不断提高。但是进入“十五”以来,却出现了增长速度低于GDP增长速度、占GDP比重不断降低的现象。而且工业化程度越高的地区,这一现象越严重。有人统计,2002~2006年,全国人均GDP从1135美元提高到2018美元,4年间提高了883美元;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则从41.5%下降到39.4%,4年间下降2.1个百分点。珠三角与全国比较工业化程度更高,4年间人均GDP从3131美元上升到6166美元,提高了3035美元,是全国的3.4倍,但是,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则从48.7%下降到45.9%,4年间下降了2.8个百分点,下降幅度大于全国0.7个百分点。
经济学家认为,由于投资和消费比例严重失调以及收入差别过大,造成了人均GDP增长同期服务业比重反而下降这一违反经济学常理的现象。宏观经济环境存在的这些问题对文化产业的发展不利。文化产业是新兴服务业,由于文化消费缺少刚性,一般排在教育和卫生消费之后,所以文化产业对消费环境以及教育和卫生等相关行业的敏感度都很高,特别容易受到经济结构不利变化的影响。当消费受到收入落差的抑制的时候,最先从账单上消失的往往是文化消费;当服务业发展受到挤压的时候,最先被挤出去的往往是文化产业。
因此,在宏观经济环境趋紧的形势下,需要考虑应对措施以保持文化产业的发展势头。如果近年来文化产业的发展还具有体制性“松绑”和政策性推动的性质,那么现在是到了进一步深化改革,从市场本身寻求内生性增长源泉的时候了。
(二)文化体制改革在全国铺开,文化市场建设滞后问题开始凸显
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以来,一直将区分事业和企业、打造市场主体作为中心环节。这是对前一阶段经济体制改革首先将国企改革作为中心环节的基本经验的成功运用,也的确在微观体制机制上打开了缺口,启动了全面改革。但是,以试点的方法推动改革,往往要借助于“定制性”的政策,形成特殊的环境,在选定的机构进行“试验”,各部门还要全力“保驾护航”。由于这种政策性的微观环境与宏观市场环境不同,所以试点经验的普遍化无异于改革的全面深化,需要更为认真和深入的研究试点经验“可普遍化”的条件,进行大范围市场环境建设,否则将遭遇新的障碍。
这种障碍目前已经出现。随着改革试点结束,一批批文化机构改制完成,越来越多的文化机构转变为市场主体,市场环境越来越成为发展的基础条件,一些已经试点的和将要推行试点做法的单位开始感觉到由于市场环境建设滞后带来的新问题。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如果市场主体没有平等的起点,市场竞争环境就是不公平的,目前的转制企业就面临这种境况。尽管改革开放以来文化市场的开放持续进行,已经有越来越多的文化机构转企改制,但是还有更多的文化机构没有改制,管办不分、政企不分的现象仍然存在。它们在开展“创收”活动时与营利性企业无异,但是仍然享受文化事业单位的种种待遇,在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税收优惠、甚至工资收入等方面,与转制企业相比优越得多,因此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已经转制的企业员工的情绪。
资源的分散配置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如果不存在一个分工充分、各种专业化资源都可以自由配置的市场,就会极大地束缚转制企业的手脚。在目前的文化市场上,还存在大量行政垄断资源(如书号、刊号、报号等);产品价格信号往往被严重扭曲(如演出票价和电影票价虚高);商品流通不遵循等价交换原则(如广电机构无偿使用影视制作机构提供的产品);资产转移时常被低估甚至无偿占用(如为了组建集团,以划拨方式合并资产);专业化中介机构不能很好发育(存在种种不合理的“准入”限制),等等。这些现象所造成的结果是,不少文化机构尽管已经“转制”为企业了,但还是要时时处处受到“事业化”的监管,依赖政府出面组织提供各种专业资源,最终导致这些企业不能根据市场需求信号及时和充分地提供适销对路的产品和服务,不能根据发展的要求自主地实行兼并和重组,潜在的文化生产力不能有效释放。
(三)在整体上市的大门打开之后,要特别注意防止市场集中度过高,形成垄断妨碍竞争
辽宁出版集团的“整体上市”,使文化体制改革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未来的5~10年,中国文化产业将进入一个改制、兼并、重组的“战国时期”。这时,我们或许更需要认真研究市场与企业的平衡发展规律,防止过度集中造成垄断、抑制竞争机制对文化创新的积极推动作用。
当我们看到辽宁、吉林、四川、江苏等一个接一个出版和发行机构冲破现行行政管理体制的“条条块块”限制,踏上跨行业、跨地区兼并重组之路,继而走向国内外资本市场的时候,的确为多少年来一直束缚出版产业发展的体制和机制障碍被解除而欢欣鼓舞。中国是一个经济迅速发展,文化消费快速增加,但是文化产业存在“战略性短缺”的国家,培育出10~30个销售额50亿~100亿元的出版集团是绝对有必要的。但是,当人们将全部注意力集中在“做大做强”,提高市场集中度的时候,也要防止出现另外一种倾向,防止我们本来并不多的出版市场主体大大减少,从而大大削弱文化原创者对出版商的选择地位。
过高的垄断将会对出版市场上高品质原创作品的生产产生什么影响,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如果市场上只有一些规模巨大的出版集团,我们的出版业还能敏感地向个人的创造性致敬吗?强势的资本话语权和多样化的文化表达权是不是会和谐相处?当资本的力量急剧膨胀起来后,人民群众的文化权利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如何保障?中国是一个文化资源深厚、人口众多的国家,应该具有一个大中小型出版机构并举,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发达完善的出版市场,才能真正形成“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文化发展与繁荣态势。因此,我们不仅需要出版巨头,更需要成千上万个活跃的中小出版机构和个人工作室。
(四)在文化体制改革刚刚起步的今天,发展和繁荣文化也要警惕政府对市场的过度干预和企业对政府的不良博弈
“十七大”以后,更加自觉地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号召深入人心,全国上下形成了文化建设的新高潮。但是也应该看到,由于改革目标远未实现,政府职能转变还没有到位,财政资金高增幅和财政支出的软约束并存,在新一轮政治周期刚开始的今天,政府高昂的积极性容易导致对文化市场作用的忽视,有可能诱发企业对政府的不良博弈。
比如说,在文化产业发展遭遇消费乏力的抑制的时候,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既可以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也可以通过财政购买服务为产业部门输入新的发展动力。但是相比较市场在推动产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方面的主渠道作用,公共文化服务在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和拉动产业发展方面的作用依然是补充性的。如果动辄政府直接上阵大举兴办各种豪华的文化工程,提供免费的文化大餐,可能反而起到扰乱市场,削弱产业竞争力的作用。在改革刚开始,新体制机制还没有落地生根的时候,这种情况是特别容易出现的。
公共财政要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是近年来写入中央文件的战略性意见,并已经成为从中央到地方政府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方式。但是在财政增收较快,资金相对宽裕的情况下,重要的问题不是财政是否具备能力,而是能否创新支持产业的体制机制,使得财政资金能够有效发挥作用。目前我国投资体制和金融体制都滞后于经济的发展。地方政府主导投资资金来源导致投资行为不规范,投资冲动和投资饥渴难以抑制,是经济增长速度过快和投资消费比例失调的重要原因。在这一形势下,我们尤其要警惕,过于慷慨的财政资金支持,却对支持方式缺乏合理设计,可能诱使文化企业把政府作为“客户”,开展不良博弈,降低财政资金的效用。
政府适当的支持可以使产业发展的步伐加快,过分的保护和支持可能使企业依赖于政府,反而造成竞争力的衰落,必须掌握恰当的分寸。
(五)“走出去”虽然已经形成共识,但是对于国际文化产业发展现状及国际文化贸易发展规律缺乏了解,盲目性较大
“十五”以来,中国文化“走出去”一直是一个响亮的口号,也已经出现了历史性的突破。“十七大”提出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战略目标,“走出去”的意义更为重大。现在的问题是,对国际文化产业发展现状和国际文化贸易发展规律我们所知不多,还需要学习和了解。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中心与深圳文化局于2007年12月共同推出了第一本《文化蓝皮书:国际文化产业发展报告》,其中透露的信息显示,中国在加入WTO、加速融入国际分工体系、国际贸易急遽提升的过程中,文化贸易也在国际上异军突起。从2002年开始,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研究所确定的有关核心文化产品国际贸易领域,中国已经成为第三大出口国。尽管这一统计数字与国内有关方面披露的数字差别较大,其可信程度、统计口径、统计方法等还需进一步推敲,但至少可以从中得出这样的结论:我们不能再将文化“走出去”局限于一般意义上的文化产品出口,而是要积极介入国际文化产业的分工体系,并在这个分工体系中成为重要的原创性内容提供者,不仅仅是为别人复制文化产品。在文化产业领域,我们也要从“中国制造”走向“中国创造”。
文化产业有些门类本身就具有国际化的性质。这既是由于国内外市场已经无法区隔,也是由于加入国际分工体系是成为国内市场合格的内容提供者的重要步骤。比如说动画产业,国际性的发展规律是:后发国家首先承接先发国家动画产业的外包业务,然后再生产自己的动画产品打入先发国家市场。因此,承接外包业务既是产业发展的必经阶段,实际上也是必要的学习过程。如果片面地强调做内容原创,而且一做就是几百上千部集,将难免落入产业陷阱。近年来全国各地出现了“动漫产业热”,到处都在设立专项资金,批建动漫园区,冲动性地打造“原创精品”,很可能导致无效投资。
目前,全球化正在从制造业向服务业发展,全球性的服务业外包成为趋势,文化产业领域也不例外。我国文化产业可能不仅要提出文化产品的出口战略,而且要提出加入国际文化产业分工体系的战略,从国际文化产品制造和服务供应商走向原创文化内容供应商。
分析上述问题的原因,我们认为,我国文化产业是在市场化未完成的情况下,在政府强力主导下发展起来的。在体制改革获得突破性进展,产业发展势头已经强劲显现的时候,的确需要回过头来补市场建设不足的课。我们必须学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评估与判断文化产业的发展问题;必须认真研究我国宏观经济发展环境与文化产业发展的关系,认真研究一个越来越开放的市场经济环境对于发展文化产业的基础性作用,认真研究如何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成功经验、国有企业改革的成熟做法运用于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机构改制,以及认真研究如何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研究的有益成果运用于分析文化产业。只有这样,才能使文化体制改革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大环境建设尽快合拍,使相关政策的出台更加切实可行,使文化产业在发展方式转型和经济结构调整中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