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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宝失踪之谜”习作例文


“北京人”的发现及其价值

  “北京人”头盖骨化石标本,在抗战时期不知流落何处,这是中国抗战时期的重要损失之一。1945年12月4日,当年“北京人”头盖骨化石的发现者、著名历史考古学家裴文中教


授,在天津大公报发表《“北京人”在哪里》一文,他感慨道,这是一个谜!也许不久即可解答,也许永远不能解答。战后60年来,中国人民一直在关注和寻找“北京人”头盖骨化石,

  1998年8月,我国著名考古学家贾兰坡等14位中国科学院院士联名发出倡议信——《让我们继续寻找‘北京人’》,认为“对中国科学家来说,有这样一件事始终不能忘怀”,并希望“在本世纪结束前,大家携起手来,做一次全人类共同的寻找”。但其下落,至今仍然是个谜。为便于国人了解这一失踪事件的来龙去脉,现综合有关资料,进行追踪。

  裴文中抱着经石膏加固后包裹好的头骨准备运往北京

  ——采自《纵横》(2004年第1期)“北京人”是中国猿人北京种的俗称,也称“直立北京人亚种”。它生存于第四纪初期,距今约有数十万年。按照形态上说,它介于现代人与猿过渡的一种原始人类,与现代人的关系十分密切。龙骨山是北京西南郊房山县周口店镇的一座石灰岩小山。采石工常常在洞穴和裂隙的砂土中发现化石。老百姓将此山称之为“龙骨”,并将它们卖给中药铺。1918年,来华担任矿政顾问的瑞典人安特生来到龙骨山。1923年,安特生等人在发掘的化石中有一颗人类的牙齿,这引起了考古界的注意。1927年开始系统发掘,然而,接下来几年的发掘,并无重要发现,安特生等人便离开了周口店。1929年12月2日下午4时许,太阳将要落山,在昏暗的烛光下,有人大叫:“这是什么?人头!”主持发掘的专家裴文中小心翼翼将这个保存完整的猿人头骨取出。裴文中当时欣喜若狂,用他仅有的一床棉被和被单包裹着这珍贵的头盖骨,冒着严寒,护送到北京城。当时拍照者抑止不住激动,目光集中于化石,以致照片中只留下了裴文中的半张脸。

  “北京人”化石和文化的发现和研究表明,“北京人”会使用火,对石器工具加工技术有了改善,穴居,会采集和狩猎,有相当程度的社会适应性,平均脑量1059毫升(现代人为1400毫升),肢骨比头骨进步。它代表了“从猿到人”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阶段,为“从猿到人”学说的确立提供了重要的依据。这一古人类研究史上的重大发现,引起了全世界学术界的注意。周口店“北京人”遗址便成为世界人类学的宝库和人类文明进步的摇篮。1987年12月11日,该遗址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文化遗产”清单。
鉴于中国猿人研究的重要性,当时任地质调查所所长的翁文灏决定,在地质调查所内成立新生代研究室,负责在周口店发掘中国猿人的工作,并在中国境内从事有脊椎动物化石及古人类化石的采集和研究。美国方面的有关人士也予以关心,美国洛克菲勒基金会在经费上给予资助。中方与该董事会签订合同,其中规定:研究室的经费由董事会补助;所采集的一切标本,为中国国家财产,永远保存在中国,不许运到国外,标本也包括中国猿人化石;洛克菲勒基金会推举一位人类学家,担任中国猿人的研究,并为研究室名誉主任,中国委派一


位地质学家担任地质古生物及考古方面的研究工作,并任研究室副主任。担任中国猿人的研究者先是加拿大人步达生(Davidson Black),1936年起为美籍科学家魏敦瑞教授(Prof Franz Weidenreich)。魏氏又是北平协和医学校解剖系的教授。经过十数年的发掘,到1937年七七事变爆发,共发现了中国猿人的头骨7个,下颚骨12个,牙齿数十枚,体骨10余件。这些标本都存放在协和医学校解剖系办公室的两个保险柜内。魏氏研究的时候,常常用石膏模型,不肯轻易取出真标本,也不轻易示人。七七事变后,曾两次送到花旗银行的保险库,以防万一。《中央地质调查所检送“北京人”化石被美国劫走经过及有关报告》,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档案,全5(2),卷914。

  “北京人”的转运及失踪

  1937年日军侵占北平时,“北京人”化石仍留存北平协和医学校。随着战争的持久,太平洋风云日紧,美日关系恶化,中国方面担心“北京人”化石的安全问题。1940年12月26日,中央地质调查所副所长尹赞勋致函北平的裴文中,“现存协和之猿人标本以及重要石器等,似以运至西南安全地带为妥。若有特别困难不能南运,亦应设法托美国友人运往美国学术机关暂存,一俟和平恢复,再行运回。请兄转为面商关系人员决定方针,俾至必要时间,即可实行”。《尹赞勋致裴文中函》,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档案,全28(16),卷134。1941年1月10日,翁文灏致函北平协和医院院长胡顿(H.E.Houghton)和魏敦瑞,希望将“北京人”化石转运美国。1941年4月17日,胡顿复函翁文灏,认为“企图将这批化石转移出北京是不切实际的想法。理由是,地方当局和海关必定会直接插手检查所有这类物品的进出。这批科学物品是民国政府的财产,将它们运出中国或日本占领区很易遭到被没收的危险”。“由于这批标本的所有权归中华民国政府,想求助美国政府某些部门将它们转移也不可能。即便美国官方同意转移,驻华使馆也不敢承担违反日伪政府及海关法规的责任。”胡顿及一些顾问主张存放原地,“即便将来形势恶化,这批标本也不可能受损,没有任何理由使它受损。它们没有出售价值,最坏的情况莫过于不再在北京(或中国)保存而被分散在世界其他博物馆罢了”。《胡顿致翁文灏函》,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档案,全28(16),卷134。1941年7月15日,已回到美国的魏敦瑞致函翁文灏,陈述没有将化石随身带到美国的理由:在海关发现,肯定被没收;不能让这珍贵的物品在这危险的时刻暴露在一次没有护航的航行中。“让化石原物放在它现在的位置即北京协和医学校解剖系大楼内新生代研究室的保险柜中是明智之举”,“在可能危及化石标本的情况下,最好什么也不做”。《魏敦瑞致翁文灏函》,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档案,全28(16),卷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