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教案、学案
第二专题: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知识脉络整合(见本帖最下图片)
第一节: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制度
高考总结与预测
[考点展示]
懂得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理解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了解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基本形式;懂得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性;了解混合所有制经济.理解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成分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性;了解我国现阶段存在的几种主要的非公有制经济.
了解按劳分配的基本内容和按劳分配以外的其他分配形式;理解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含义;理解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的必然性。
了解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考题归纳]
试 卷 试 题 内 容 考 点
2004年 上海政治卷第15题
江苏政治卷第10题 混合所有制经济
公有制的实现形式 公有制为主、多种经济共同发展
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2003年 全国文综卷第12题 长三角地区的非公有制经济 公有制为主、多种经济共同发展
2000年 全国政治卷第38题 国有和国有控股工业企业资产 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总结预测]
从近年的高考情况看,高考对本节考点的考查有以下特点:考查的重点主要集中在我国的所有制结构这个知识点上。但是,随着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随着股份制改革的试点,基于十六大报告新的分配理论(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中两个“毫不动摇”思想的提出,以及宪法修正案中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容侵犯等,我国的所有制结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这些考点考查的可能性增加,因此,今年的备考对此应引起足够重视。
根据当前的社会热点、焦点及社会发展趋势,今年考查的重大问题主要有:运用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的有关知识分析,两个“毫不动摇”、股份制成为我国公有制经济主要实现形式;运用分配制度的有关知识分析,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原则的必然性和必要性,以及保护个人合法私有财产的重要意义等。
直击高考考点
一、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考点讲解]
1.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基础
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建立,决定社会主义生产目的是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决定社会成员之间是平等劳动、走向共同富裕的关系。社会主义公有制适应了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为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条件。所以,生产资料的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经济特征,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在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以及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
2.国有经济
⑴含义
国有经济又称全民所有制经济,是生产资料归全体人民所有的(以国家所有制形式存在的)一种公有制经济。
⑵地位及作用
国有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主要经济基础,是国民经济的领导力量,它在整个国民经济中起主导作用。这种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第一,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经济必须占支配地位。第二,国有经济要提高自己的整体质量和竞争力,引导和影响其他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在国内外竞争中不断壮大。
⑶“主导作用”是对国有经济而言,“主体地位”是对整个公有制经济而言,二者不应混淆。
⑷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国有经济控制力在增强而不是在削弱。衡量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主要标准之一,是看它在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是否占支配地位。只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国有经济控制力和竞争力得到加强,在这个前提下,国有经济比重减少一些,不会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也不会削弱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
3.集体经济
⑴含义
集体经济即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是生产资料归部分劳动者共同所有的一种公有制经济。
⑵特点
集体经济组织把分散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组织起来,它是独立的经济单位,有充分的自主权,因而经营方式比较灵活,对市场有较强的适应性;集体经济体现共同富裕的原则,可以广泛吸收社会分散资金,缓解就业压力,增加公共积累和国家税收。
⑶农村中的集体经济是我国农村的主要所有制形式
我国农村经济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种体制调动集体和个人的积极性,既能适应小规模经营又能适应相对集中的适度规模经营,因而促进了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以及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
4.混合所有制经济
混合所有制经济是由不同的所有制经济,按照一定的原则,实行联合生产和经营的所有制形式。这种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属于公有制经济。
5.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
⑴公有制与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区别
第一,二者的内涵不同。
公有制是由国家或部分劳动群众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经济形式,它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和混合所有制中国有和集体的成分。它是关于一定的生产资料由谁(国家或集体)所有的问题,是公有资产的本质属性(即是公有而不是私有)的问题;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是关于公有资产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是关于一定的公有资产,在已明确其所有关系或本质属性(即是国有经济还是集体经济)的基础上,如何占有、支配和使用的问题。是具体的方法问题,是技术操作的问题。
第二,二者的特点不同。
公有制的性质是稳定不变的,它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其性质不能改变;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则是可以变化的,而且应该丰富多彩。
⑵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利用。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证明,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不仅有利于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壮大,也有力地推动了整个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公有制经济要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实现形式,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也将不断发展和完善。
⑶股份制是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实行股份制,有利于扩大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有利于完善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有利于形成明晰的产权关系,提高公有资产的运作效率,减少国有资产的流失。
[考点例题]
(2001年京、皖、蒙春考卷)下列观点中属于对公有制正确认识的是
A.公有制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公有成分
B.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有制的具体实现形式可以多样化
C.坚持公有制为主体,要求公有资产在国民经济的各个地方,部门和领域都必须占优势
D.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必须保证国有经济对国民经济发展全局的控制力
命题目的
此题考查公有制的含义、地位、实现形式等知识。旨在考核学生的识记和理解能力。
答案解析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和集体成分,故A正确。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是通过对国民经济的控制力体现出来,故D正确。坚持公有制为主体,要求公有资产在全社会范围内占优势,而不是在国民经济的各个地方、部门和领域都必须占优势,可见C错误。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是多样化的,故B正确。参考答案:选ABD。
[前车之鉴]
学生在学习本考点时,往往在以下几个环节上出现问题:一是对于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理解不准确。误认为“国有经济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支配地位”,就是只能由国有经济经营这些行业。实际上,国家对于这些行业实行“非禁即入”的政策,即只要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非国有经济也可以参与这些行业的经营和竞争。二是对于“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多样化”这一问题的重视程度不够。从现实生活来看,随着我们对于公有制实现形式的不断探索,股份制将成为我国经济生活中一种重要而又普遍的资本运行方式,这对于我国的经济和社会生活将产生重要影响,必须高度关注。
二、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考点讲解]
1.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
⑴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其一,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其二,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
⑵公有制为主体应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即有的地方、有的产业可以有所区别,不搞一刀切。只要从总体上符合以上两点的要求,就是公有制为主体。
2.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⑴“共同发展”的含义:
①在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前提下,鼓励各种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依法保护各类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国家对各类企业一视同仁。
②各类企业、各种所有制经济既公平竞争,又密切协作。
⑵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地位平等,都是市场竞争的主体(这里的“主体”是相对市场的“客体”——商品而言的),它们在公平竞争中共同发展。
⑶非公有制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①改变了过去“非公有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的说法,现在“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将非公有制经济从“制度外”进入“制度内”,由“补充”,转为“重要的组成部分”。这一变化实质上是对非公有制经济地位认识上的突破。
②非公有制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活跃市场,方便人民生活,增加就业和增加国家及地方财政收入等有重要作用。
③要继续鼓励和引导各种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既要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又要对其进行监督和管理。
3.基本经济制度确立的必然性。要从理论和实践,历史与现实的角度把握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确立的客观必然性。
4.2004年3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关于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论述
第十一条第二款: “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考点例题]
(2003年春季全国文综)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断改革和完善所有制结构,确立了
A.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B.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个体和私营经济为补充的基本经济制度
C.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D.以间接管理为主、宏观调控的管理体制
命题目的
本题考查我国的所有制结构即基本经济制度的知识。主要考核学生对基础知识的识记和对基本概念的比较能力。
答案解析
解答此题的关键在于抓住题干考查的知识是什么。C、D是经济体制的问题,不是所有制结构问题,故舍去。B项错在补充二字,不选。A表述正确且符合题干规定性,故选A。
[前车之鉴]
通过对本考点考试情况的分析,可以发现,许多考生对我国目前对于非公有制经济地位的定位认识不够正确。许多学生将“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等同于“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另外许多学生对于非公有制经济成份在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作用认识不够。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既要正确认识非公制经济的积极作用,也要看到其消极作用。从而正确理解我国政府对非公有制经济的“鼓励、保护、引导、监管”的政策。
三、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确立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
[考点讲解]
1.按劳分配
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水平是按劳分配原则的物质基础。
⑵公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是按劳分配原则的前提。
⑶社会主义劳动的自身特点是分配原则的直接原因。
⑷按劳分配的各项基本内容:适用范围——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适用对象——劳动者;分配对象——个人消费品;分配标准——劳动的质量和数量。
2.非按劳动分配的主要形式
⑴按个体劳动者的劳动成果分配。
⑵按生产要素分配(劳动要素、资本要素、土地要素、技术信息要素、管理要素等)。
⑶其他分配方式(福利性分配等)。
3.“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⑴社会主义分配必须坚持效率优先,把效率放在首要的位置。第一、坚持效率优先是实现社会主义根本任务的要求。第二、坚持效率优先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第三、坚持效率优先是实现公平的前提和基础。
⑵社会主义分配必须兼顾公平。在经济生活中,强调效率优先,并不意味着可以牺牲公平。实现公平,是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目标,也是实现全面小康,实现共同富裕,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
⑶坚持效率优先,就必须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在公有制经济中坚持按劳分配,反对平均主义。坚持兼顾公平,就要防止收入差距过分悬殊,防止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4.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客观必然性
首先,这是与我国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我国现阶段生产力总体水平低、发展不平衡和多层次的状况,是决定现阶段分配制度的根本原因。
其次,这是由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决定的。公有制为主体,决定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决定了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最后,这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市场经济的有效运行,各种生产要素在生产中发挥了相互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就必须坚持按劳分配;发展市场经济,就必须承认按生产要素分配。只有两者结合起来,才能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实践证明,这种分配制度具有巨大优越性。
5.确立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的必要性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存在资本、劳动力、土地、技术等生产要素的多种所有者,而这些生产要素在生产中各自发挥了相互不可替代的作用。所有者凭生产要素的贡献获得自己相应的收入,才能激励人们更有效地使用生产要素,提高生产要素的利用效率。
[考点例题]
1.(2003年江苏高考题)十六大报告指出,“一切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的劳动,都是光荣的,都应该得到承认和尊重。”“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都应该得到保护。”根据这一精神,受国家保护的个人收入有
①存款利息 ②股票收益 ③工资收入 ④传销收入
A.②③④ B.①②④ C.①②③ D.①③④
命题目的
本题意在让学生联系现实生活中的事例,体会我国现有的几种合法的分配方式,以及现实生活中一些不合法的收入形式。
答案解析
国家保护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根据这一精神,①②③都是合法的劳动收入或非劳动收入。其中,①②属于非劳动收入,是按资本分配。③如果是在公有制经济中,则属按劳分配;如在非公有制中,则属按劳动力分配,它们都是合法收入。传销是非法经营活动,其收入是非法的,故含有④的不能选。正确选项为C。
2.(2003年上海高考题)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指出,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发展阶段,在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中,要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
请运用经济常识的有关知识,论述如何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
命题目的
本题意在让学生运用课本有关知识,并结合实际想出一些解决目前我国社会生活中存在的收入差距过大这一问题的办法,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时代性。
答案解析
参考答案:
①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同时对生产关系进行相应调整。
②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以防止两极分化;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增加个人收入。
③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④加强宏观调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利用税收等经济手段进行有效的收入调节,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本题带有一定的综合性,是社会热点和课本重点相结合的题目。题目涉及的是分配问题,因此回答这一问题必须注意以下要点:①根本性因素——生产力发展;②直接因素——所有制结构调整;③从分配制度本身作答;④国家对收入的调控;⑤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等。
[前车之鉴]
从以往的考试情况看,许多考生往往将按劳分配和第五课中的国民收入的分配混为一谈。实际上,本课讲的是个人消费品的分配,第五课讲的是国民收入的分配,二者分配的对象、分配的原则都是不同的。再就是,许多学生将劳动收入和按劳分配的收入混为一谈。实事上,按劳分配的收入是劳动收入;而劳动收入却不一定都是按劳分配。例如:个体劳动收入是劳动收入,却不是按劳分配。还有,按劳分配也不是将劳动者创造的财富全部归劳动者个人所有,而是根据其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多劳多得。
四、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考点讲解]
1.个人正当的利益是指个人生存和发展需要的条件,包括个人的经济利益、政治利益、文化利益和精神利益。例如,个人身体的健康,个人起码的生活条件、工作条件和学习条件,个人才能的发挥和发展等。个人利益是个人生存和发展所需要的物质条件和精神条件。在我国,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我们也要充分尊重和维护个人的正当利益。
2.2004年3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关于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论述:
第十一条第二款: “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第十三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3.保护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的重大意义
⑴有利于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宪法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保护私有财产权有着密切联系。保护私有财产权是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土壤和前提,只有承认和保护私有财产权,才能产生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目前,在私人财产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在生产经营中积累的,也是他们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不可缺少的。在宪法中进一步加强对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的保护,包括保护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和合法经营而创造和获得的私人财产,可以起到鼓励公民从事个体工商业和创办企业的积极作用;可以使现有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放心大胆地搞经营、谋发展;也有利于引进和吸收海外资本,解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后顾之忧。这对于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⑵有利于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推进依法治国。
在公民权利中,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一起被称为公民的三大权利。这三大权利是相互联系、密切相关的。财产权是实现生命权、自由权的物质基础。拥有了私有财产,意味着人们有了实现自己合法权利的物质条件。赋予个人私有财产权,意味着个人有权依法支配属于自己的财产,能够用自己的劳动成果来保障自己的生存与发展,个人的财产不会为他人所非法占有。没有财产权作为基础的生存权和自由权是不可想象的,不仅个人的生存失去了物质条件,而且个人的自由也失去了物质基础。因此,保护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对于保障和实现公民的权利具有重要作用。
宪法规定:国家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规范和制约公共权力,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私有财产为公民权利的实现提供了物质基础,也使公民有条件、有能力运用自己的权利制约和监督公共权力,进而推进依法治国。
⑶有利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财产权体现了对公民个人物质利益的保护以及对公民追求个人物质利益的肯定,可以鼓励人们追求和创造财富。如果缺乏对私有财产的有力保护,不能形成一套完整的对个人财产权予以确认和保护的规则,个人对其财产权的实现及其自身利益的享有就会处于不确定的状态,从而也就不会形成所谓的恒产,也就很难使人们产生投资的信心、置产的愿望和创业的动力。保护私有财产,有利于调动人们创造物质财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党的十六大确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提出“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保护私有财产,鼓励个人合法致富、勤劳致富,增加公民的家庭财产,使人们的生活殷实起来,将有力地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3.2004年3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关于保护公民合法财产制度的完善情况
这次宪法修正案适应保护私有财产的客观需要,进一步完善了私有财产保护制度。
⑴加大对私有财产的保护力度。
一是提升了私有财产保护的法律地位。我国现行法律对私有财产的保护有一系列规定,但现行宪法原有的有关规定则不够全面。这次宪法修正案完善了私有财产保护的法律制度,提升了私有财产保护的法律地位,为民法、行政法、刑法等部门法对私有财产保护作出具体规定提供了宪法依据。
二是加大了对私有财产保护的力度。这次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如宪法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这样规定,目的都是为了防止公共权力和公职人员对公民权利包括私有财产权的侵害。国家制定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重要目的之一就是为公民权利在受到公共权力侵害时提供救济手段。
⑵扩大私有财产的保护范围。
按照这次宪法修正案的规定,国家对全体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都给予保护,保护范围既包括生活资料,又包括生产资料。只要公民的财产是合法的,不论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不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不论是生活资料,还是生产资料,或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出现的其他财产权利,法律都给予保护。当然,这里保护的是“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合法的私有财产是不受保护的。强调受保护对象的合法性,以引导人们通过合法经营、辛勤劳动致富。
⑶正确处理私有财产保护与公共利益需要的关系
为了正确处理私有财产保护和公共利益需要、公民权利和公共权力之间的关系,这次宪法修正案总结现行有关法律的实施经验,借鉴一些国家的做法,确立了我国对私有财产的征收、征用制度,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对私有财产可以依法实行征收、征用,是适应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同时又规定依法给予补偿,则是对私有财产在特殊情况下的一种保护。征收、征用制度在宪法中的确立,为在具体法律中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提供了宪法依据,有利于平衡和协调私有财产保护和公共利益需要的关系。